调解组织名称: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郑雪
纠纷调解热线: 0431-8433467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456号
随着家政行业的不断发展,家政服务需求的不断上升,家政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家政人员在工作中维权难的问题也一同存在。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应该如何维权找雇主赔偿损失还是应该找家政公司担责,首先要弄清楚责任的归属问题,要了解家政员与雇主之间是怎么样的关系。
目前市场上家政服务企业、家政员、雇主三者之间的关系常见为三种,即承揽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是指家政人员按照雇主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得到报酬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雇主未对家政人员的工作内容进干预,由家政人员自行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在此种情况下雇主不承担家政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但雇主在家政人员服务过程中对家政人员的指示或安排有重大过时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双方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在达成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雇佣损害赔偿规定:如果在受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就应该由雇主负责赔偿。如果伤害由第三方造成,雇主在赔偿后可向第三方追偿。
劳动关系是指雇主是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受雇人也是同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家政员上门服务,家政员工资由家政公司发放。这样,受合同法调整,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并不直接建立法律关系。家政服务人员是家政公司的员工,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雇主对意外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家政服务人员可向其所属的家政公司主张权利。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级不同,赔偿费用不同。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